2013年7月30日 星期二

異議詩人李必豐被送往四川金堂監獄服刑

【轉載自2013年07月29日維權網】

(維權網信息員劉穎報導)被以「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的四川異議詩人李必豐,一周前被送往四川省金堂監獄服刑,關押在金堂監獄三監區六監隊。李必豐的妻子將於近日前往金堂監獄探監。

李必豐是四川知名異議人士、地下詩人。在1989年後兩次因從事民主運動被當局逮捕入獄,曾與目前旅居德國的流亡作家廖亦武為獄。

2011年四川綿陽警方以「經濟犯罪」為由將其逮捕。李必豐被捕後,警方人員曾多次提訊和調查他從事民主運動的情況,其中包括調查他是否資助著名詩人廖亦武逃離中國。

2012年11月19日上午,李必豐以「合同詐騙罪」被四川省射洪縣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2年。

2013年6月26日,遂寧市中級法院向關押於遂寧市射洪縣看守所的四川異議詩人李必豐寄送了終審判決書,將李必豐刑期改判為10年。

李必豐的辯護律師趙建偉表示:李必豐將繼續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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